星期二, 十一月 2

厘清加腊士事件

针对上周末加腊士推撞事件的一些欠实说法,我特此发表书面文告,以正视听。

1.当时由于我赶场在即,不能接见所谓的“全民挺明福组织”,因此曾二度向苏志海(已故赵明福的妻舅)建议翌日在加腊士当地会面,惟对方不得要领。过后,我再次建议他们可另作预约,以便在其他日期及地点会见。我再三做此建议,无非是因为我责无旁贷,准备将他们的心声向政府反映使然。惟这也同样不获任何回应。

至于“全民挺明福组织”所谓因不能在首都见到我本人,故才远赴加腊士之说,我必须说清楚讲明白,由始至终,他们不曾向我的办公室做出任何的预约。

2.由于上周末有关的推撞事件已经投案,我认为警方必须尽速彻查,并依法处理。我将就此事,联络总警长,作进一步的跟进。

3.有鉴于今次的事件同要求政府开设皇家调查庭处理赵明福案有关,我认为兹事体大,特将此案呈上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及丹州联马华联委会主席拿督斯里黄燕燕,以求定夺。
我个人认为维护司法独立公正,乃朝野双方的共同职责与意愿。马华作为政府成员,当然必须本着尊重民意、纾解民困的精神来协助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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