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三月 28

王赛芝:性骚扰法律条文修改

(吉隆坡23日讯)妇女部 副部长王赛芝说,性骚扰法律条文修改,必须是包容广阔、超越单一族群、单一宗教和单一文化等狭隘角度。
她说,身为受过各种宗教、文化、道德教育熏陶的人民,应懂得什么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而不是限制他人穿着打扮,来迁就自己的价值观。
因此,她重申,妇女部对于刑事法典第509,377(d)性骚扰法令条款的修订,将以符合大马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背景的行情,符合兼容性的原则进行。
王赛芝今天在国会走廊接受《中国报》询问时,针对今日较早时有回教党议员建议立法约束国内女性穿着暴露肉体的低腰裤一事指出,在多元社会背景的大马,只要不是有伤风化的穿着打扮,根本没有必要限制女性在公共场合穿着低腰裤。
不过,她指出,职场有职场的衣着规范,这又另当别论。一个懂得礼教的人,知道在什么场合应该穿什么服装。
王赛芝说,该部修订任何法令前,会事先咨询各个利益份子,包括企业界、非政府组织及各族人民的意见,最重要的是,法令须符合本国国情。
她说,各国有其特定法律规定,美国亚特兰大,路易斯安那两州约束女性穿着低腰裤,有其本身的原因和情理,不能一概而论。
“人类是万物之灵,必须懂得自制,我不能接受因为女性穿着暴露而引人犯罪的说法。女性如何穿着,不等于为他人提供侵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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