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一月 13

若未湊足21中委辭職‧王賽芝:重選須押後

-->

王賽芝(中)在移交儀式上贈送紀念品給陳宥全(左2),右起:李玉珍及拉斯林;左:莫哈末再因。(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馬華婦女組總秘書王賽芝說,國有國法、黨有黨章,若沒得到21名中委呈辭,意味馬華重選必須押後。

她駁斥全體中委於去年12月2日召開的中委會會議上已答應辭職的說法;反之,會議的議決是:中委是否呈辭,屬於中委的個人權利。

“(重選)問題不存在,因為只要翻查會議記錄將一目了然,不應產生混淆;去年12月25日的辭職期限已過,只有13名中委有意呈辭,我們不能一直原地踏步,在重選課題上糾纏不清。”
應專注重整馬華形象

也是新聞、通訊及文化部副部長的她週一(1月11日)出席出版商響應“一個馬來西亞閱讀計劃”,移交贈書給國家圖書館的儀式後說,與其在重選課題上週旋,不如專注於重整馬華形象,把黨帶出陰霾。

詢及這是否意味黨選將“無限期”

押後時,她說:“這很難回答,因為黨章沒限制中委何時可以辭職,何時不可辭職。

星洲日報‧2010.01.12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