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一月 9

燒教堂嚴重違法


“教堂被縱火事件是不被允許發生的,縱火者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國家法律,而且也違反了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自上任以來極力推動的‘一個馬來西亞’概念,這是無法被接受的。

事件發生或許是因為欠缺溝通所引致的,但並不代表縱火者可以極端手法解決問題。他們應該通過正確的管道去解決問題,為了維護國家和平及社會的安寧,身為大馬公民就該尊重國家法律。

若有關的回教組織不認同法庭的判決可向法庭上訴,而非採用極端的行為發泄不滿,這只會讓問題惡化。”


星洲日報‧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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