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三月 7

王賽芝:捍衛黨尊嚴依章行事立場堅定


(吉隆坡6日訊)馬華婦女組總秘書王賽芝說,今天的代表大會是根據黨章規定召開,符合黨章第165.1條款規定,即于大會召開21天前發出通知書,同時又符合黨章第36條款要求,即在代表報到截止前,有超過200名代表報到。
她說,大會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臨時更改日期,否則這最高決策機構的威信和地位,將受到沉重打擊。

她認為,領袖可來可去,但是黨務必須如常進行,黨的尊嚴和形象更應該優先捍衛。

收到總部相左訊息

她說,作為婦女組最高決策者的代表,她們必須依章行事,以宏觀和客觀態度處理事情,而不是以個人主觀意願和利益,來破壞黨內的既定規範,這樣一來,也是對舟車勞頓、千里迢迢趕路赴會的代表一個尊重。

她說,所謂“咬定青山不放鬆,任爾東南西北風”,中央代表出席(今日代表大會),證明婦女組代表是立場堅定,經得起考驗的干部。

“我們的行動已捍衛黨章的崇高地位。我們不會因為動盪的局面而有所動搖。”

王賽芝今日率領其他翁派領袖,自行召開馬華婦女組代表大會,在致詞時如是指出。

“雖然全體馬華中委已下定決心,透過重選來解決黨內僵局,可是召開黨中央代表大會,與啟動重選是兩碼子事。

有鑒于此,王賽芝認為,根據馬華黨章第41條款,基于有21位馬華中委辭職,其余未呈辭中委們必須履行責任,如常出席原定的中委會會議。”

王賽芝也感謝出席的婦女組黨員,在黨內最動盪時刻履行中央代表責任,出席本屆代表大會。

她說,基于種種因素,本代表大會于去年已兩度展延;而在這兩天裡,代表們更不斷收到與黨總部相左的訊息,讓姐妹們感到混淆,讓大家無所適從。

她說,許多代表索性選舉不出席大會,以免撲空;雖然這種複雜局面,非秘書處所能處理,但基于代表所經歷混淆和不便,她願謹此機會,向在座姐妹們致上崇高敬意。

臨時執委會違章

王賽芝說,黨章第176條款規定,婦女組及馬青必須與母體展開共同步伐,因此,臨時召開的馬青和婦女組執委會會議,不符合黨章規定的3天半通知時間。

她說,中委們也在會上議決,依黨章所規定的30天內舉行重選;為了確保黨務穩定操作,中委決定執行1月29日中委會會議的決定,如期舉辦黨中央代表大會。

她指出,作為過渡期守護黨穩定運作的中委,他們會確保即將到來的重選大會,一切符合黨章規定,並如期進行。同時,她們也會確保黨務健全運作,一切照章行事。

有鑒于此,王賽芝說,隨著馬華啟動重選工作,選后無論是任何領袖勝出,馬華婦女組應該與新領導層緊密配合,讓馬華強大,繼續守護華社及廣大選民和人民的權益。

“為了讓黨務全方位邁進,廣大黨員和干部,應該拋開分歧,理性看待黨內最新發展。”

她說,只有秉著“同志情,馬華心”,重新整合出發,馬華才有足夠力量,來面對來屆大選考驗,重振馬華黨威。

澄清沒參與投票

王賽芝駁斥她同意展延馬華婦女組代表大會的言論,並表明她沒有在週五的馬華婦女組中委會上,參與投票表決。

她說,在進入投票時間時,她已經離開了會議室去接電話,而且其辦公室也有人想見她,所以她根本就沒有投票,而且對投票一事聲稱不知情。

“我所了解到的是,只有一位中委支持繼續召開大會。”

她也強調,她並沒有反抗主席的意願,她只是為了維護婦女組。

她說,婦女組總共有2037名中央代表,而且註冊前來出席大會的有929人,但最終因為出現各種情況,只有350人出席,但她仍對這個出席人數感到滿意。

她說,其實中委會有提出2件事,一件重選日期訂在3月28日,另一件則是大會應該繼續舉行。

“若中委同意執行328提議,那么就應該同意這個婦女組大會繼續的舉行。”
中国报 6-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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