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十一月 10

中委會接納團結方案、再開特大抵触党章


马华新闻局主任王赛芝上议员表示,她对特大发起人之一王乃志的辩驳深表遗憾,并表示11月3日的中委会已接纳“大团结方案”,而且他与廖润强等人召开的特大也的确不符党章。

王赛芝强调,特大也须依据党章行事。既然他们所提呈的提案已抵触党章,为何不去修改、重新提呈呢?何况,总秘书与法律局在经过详细的研究和分析后,基于所提呈的提案与党章不符,已正面回拒有关召开特大的要求。事实胜于雄辩,总会长撤回召开特大的意愿亦清楚反映真相的概况。

“不要忘记,总会长翁诗杰也基于同一原因撤回了10月15日当天表示欲召开特大的意愿,因为总会长的第一个提案,即要求重新选举,有违于党章相关同一条文。

” 她也表示,前法律局主任梁邓忠的言论让人感到混淆。当总会长援引党章赋予本身的权力召开特大的时候,当时梁邓忠也清楚向总会长表明其提案有违党章,不容被接纳为特大提案。未料时间相隔不到一个月,梁邓忠竟然说11月28日特大的提案合法,这种前言不对后语、双重标准的言论令人难以理解。

“同样的提案,不同的答案,梁邓忠的司法专业,令人质疑。”

王赛芝说,王乃志等人应该接受中委会的议决,以及其召开的特大提案不符党章的事实。倘若特大发起人尊重党章,尊重党纪律,那么他们就应该修改提案,重新提呈。没人会阻止他们召开特大,只要一切符合党章,相信中央代表和党员们都能接受。

马华新闻局主任王赛芝上议员文告(200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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